精神病患者生存质量探析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速、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改变,社会生活中紧张因素、应激因素增加,使人们的精神压力、心理负荷不断增大,目前,全国公布的精神疾病发病率已由五十年代的2.7‰上升到13.47‰,精神病患者已达1600多万人。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精神障碍所造成的负担,在目前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第一,占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的1/5。重性精神病是导致精神残疾的主要原因,我市已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病患者1.8万余人。因此,综合防治精神病、尽可能减少精神病对患者、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多年来,我市在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社会性、综合性的措施,并将该项工作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目前,我市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已形成了以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工作体系,摸索出一套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防康复工作模式,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起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社会歧视和精神病的特殊性,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的处境困难,精神病患者的生存质量还较低,亟待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1、生存环境低劣
长期以来人们对精神病存在误解,认为这是无法治愈的疾病,得了这种病就变成一个废人了,或者认为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会伤及他人,遇见患者就产生害怕、厌恶心理,并躲开他们。同时,精神病患者所患的疾病导致他们的行为举止不适应社会,常易触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不成文的法律。因此,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偏见与歧视,对精神病患者唯恐避之不及。这种歧视使精神病患者即使康复后也难以平等和谐地进入社会,在求学、就业、婚姻等人生的重大问题上长期处于近乎与世隔绝的状态。而缺少良好的家庭支持氛围,家庭成员与病人之间及少的情感交流与支持,同样是引起疾病复发、延缓病人心理、社会功能、降低病人生存质量的重要因素。疾病和障碍限制了他们的交往和工作能力,因而产生的被隔离的心情又使疾病和障碍加重。据统计,生活在社区中的精神病人一半以上从不出门访友,大多数缺少业余娱乐生活,仍呈现、一种社会隔离状态;大多数病人仍需依赖于家庭而缺少独立生活能力;约2/3左右的精神病人难于找到配偶,需依赖父母生活;多数病人找不到工作即使有工作也会因病而面临被辞退等窘状,因此经济状态差,大多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他们客观生存质量与主观生活满意度明显差于普通人群;而且其家庭角色功能、社会角色功能亦处于最低社会阶层。
2、生活保障欠缺
精神病是一种特殊的慢性疾病,治疗周期长、易复发,患者需要长期甚至是终身服药及治疗,医疗费用比一般疾病高得多。而现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对精神病人并没有足够的政策倾斜,商业保险公司又不愿承保,所以,精神病人在经济上困难重重,因病而贫,越贫越病,陷入了贫病交困的恶性循环。精神病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病人无钱看病现象普遍存在,有的精神病人因负担不起医疗费用而不能进行治疗,有的病人只是间断性服药或服用效果相对较差、副作用较大但价格较低的药物,导致康复水平低,病情容易反复。
除了存在经济困难外,精神病人在康复上也缺乏保障。从事精神病医疗康复的资源有限,缺乏具有系统专业知识的康复人员,因此大部分只能起到看管或初级康复的作用。这种状况根本满足不了日益增多的精神病人对康复治疗、回归社会的迫切需求。
3、家庭负担沉重
精神病治疗周期长,花费大,而精神病人自身多数没有收入,大部分费用实际上是由患者家属负担。现实中往往有这种情况:一对退休或下岗的年老父母养着一个患精神病的子女,父母微薄的工资除了要负担他(她)的生活外,还要负担他(她)的医疗费用,经济非常拮据。按照现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方法,父母的工资要与患精神病的子女平均,平均后往往勉强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因此又领不到救济,直接导致这部分家庭生活水平下降或是贫穷。
精神病患者家庭在精神上的压力也很大。精神病康复强调家庭监护,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方式受到很大的限制,他们放弃度假、社交活动和拜访朋友,逐步被排除在正常的社会关系之外。精神病患者家属的专业康复知识欠缺,难以胜任康复指导工作,在一些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中,看到的是和精神病机构一样的与世隔绝的生活方式。长此以往,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庭经济与精神将趋于崩溃。
对此我们建议:
1、营造平等的社会环境。
营造平等融洽的社会环境包括许多方面,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是改变人们的观念,使人们认识到精神病人并不可怕,他们康复后不仅能够生活自理,而且可以创造财富,造福家庭和社会。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要强化对精神疾病的“三级预防”,加大对重点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工作以及精神残疾早期预防工作的力度。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
同时,也要营造平等的法律环境,有力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合理解雇等。
2、完善多元的保障体系。
尽快建立完善多元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稳定精神病患者病情的需要,也是稳定精神病患者家庭和稳定社会大局的需要。新时期精防康复的社会保障措施应立足于改善患者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健康需求。要制定和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特殊福利政策,不断加大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和康复治疗补助的力度。对参加保险的患精神病的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并对精神病患者应予以政策倾斜;对承担治疗康复费用有困难的患者给予适当减免;对特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送药;对需住院的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采取分级负担的办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行强制收治,有效干预。
3、提供有效资源,帮助回归社会。
进一步发挥监护小组作用,切实监督服药、指导康复和心理疏导;对病情较重且不稳定、无条件住院的患者建立家庭病床或设立扶贫病床;建立集康复、培训、就业、生活、娱乐于一体的工疗站、托管所、护理院康复机构,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群体生活和专业人员,让他们能在一个较好的环境中进行康复和训练,逐步建立信心,回归正常生活,提高就业能力,融入社会。
4、采用综合措施,实施全面康复
对于生活在社区中的慢性精神病人,积极有效的康复训练对于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有时比长期的药物治疗更为有效。而精神病患者社区康复的概念不再仅仅只是临床康复,还需要运用教育与训练的手段,提高功能障碍者的素质与能力(教育康复);培训就业能力和安置适当的职业,尽可能充分发挥潜能和实现人的价值和尊严(职业康复);采用各种有效措施为病残对象创造适合生存、发展和有保障的社会环境及康复机构,从而达到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社会康复),以全面提高病人的生存质量。
只要社会能给这一特殊群体多一些关爱和宽容,多一些关注和照顾,努力为精神病患者重返社会创造适宜的环境,他们的生活质量就会得到提高,并为社会的进步贡献他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