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县各群团组织,县各直属单位:
《如东县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如东县委办公室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全县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方案
为加强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提高残疾人证信息数据的准确率,增强残疾人保障服务的针对性和公正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目前我县有持证残疾人2.7万名,近年来,随着残疾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提高、残疾人保障服务力度的加大和残疾人残疾状况的变化,亟需在全县开展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对持证残疾人的残疾现状进行复核认定,确保残疾人证信息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实施残疾人保障政策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工作的公正、高效、平稳开展,县政府成立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残联、卫计、财政、信访、公安、监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和镇(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1办5组,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各镇(区、街道)成立相应的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内年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机构
(一)办公室。
设在县残联,负责年审复评方案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具体工作;负责对持证残疾人数据进行分析分类,对镇区现场年审日程作出安排,对年审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比对公示,根据年审结果调整残疾人的类别、等级并重新制证发证。
(二)各工作组。
1.残情鉴定组。残情鉴定小组由残疾评定医务人员和卫计委、残联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持证残疾人的残疾类别、等级进行复核评定,核对身份信息、记录残疾评定结果和全程影像资料。残疾评定工作由具有资质的医卫专家承担。卫计委负责协调建立残疾评定专家组,对残疾评定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开展残疾评定技术培训。对残疾评定医务人员进行规划调配。
2.宣传引导组。宣传引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传媒中心、县信息中心、县残联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动态管理和年审工作进行宣传和舆论引导。
3.诉求维稳组。信访、公安、法制办、残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建立信访维稳小组,公安部门负责年审秩序的维护和应对突发事件,与民政、卫计等部门联合比对残疾人死亡、户口迁移等信息;信访、残联、法制办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做好解释、说服和引导工作,防止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做好与南通市对应部门的沟通工作,为申请终审鉴定人员提供服务。
4.执纪监督组。县纪委(监察局)建立执纪监督小组,对整个年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工作人员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资金保障组。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并拨付年审工作经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合规可行的经费使用形式,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四、年审对象
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县级年审对象:2009年—2012年领证的一、二级持证残疾人(除一、二级听力言语)。
镇级年审对象:除县年审对象外的其他持证残疾人。
五、年审内容
(一)残疾人证信息与残疾人当前的残疾类别、残情状况是否一致;
(二)残疾人证信息和残疾人身份证、户口薄、照片是否一致;
(三)残疾人证信息和登记在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一致。
六、年审方式
(一)县级年审。
由工作小组携带必要的仪器设备,深入各镇(区、街道)集中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和残疾评定。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落实场地。年审地点设在各镇(区、街道)辖区内,地点由各镇(区、街道)负责落实。各年审场所要安排好残疾人候查休息室,设置视力、肢体、智力精神等独立的检查室。各年审场所要位于交通便利地,要有足够的停车场地,确保残疾人车辆停放。要组织公安、城管及镇、村干部维持现场秩序。
2.人员组织。各镇(区、街道)、村(居)按年审时间部署提前书面通知残疾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年审。年审时残疾人需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薄和病历资料。各镇(区、街道)安排专人通过叫号等形式维护现场秩序并确保安全。(各镇(区、街道)年审时间安排见附件2)
3.专家组成。县残联、卫计委按照上级要求联合组建评残专家库,县卫计委按照各镇(区、街道)残疾人年审人数,联合县纪委(监察局)从专家库抽取专家,按照统一时间安排赴各个镇(区、街道)参与年审工作。
4.年审检查。残疾人逐一进入检查室,工作人员对残疾人信息进行核对,身份信息准确的,由残疾评定医生通过必要的检查,确定其残疾类别、等级,在持证残疾人年审名册上记录其具体的残疾现状和评定结果,并将评定结果实时录入电脑。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定过程中,年审小组工作人员及专家手机等通讯设备由监督组统一保存,要严格按照国家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进行评定。
5.汇总公示。县残联联合纪检监察人员对年审结果进行汇总,下发到镇(区、街道)、村(居)并在村(居)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县残联。
6.复评复议。公示有异议的,通知到县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复评,对复评结果仍有异议的,组织到南通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终评意见。
7.更换证件。县残联根据复评、复议意见和本人意愿,对年审残情发生变化的对象换发残疾人证或注销残疾人证。
(二)镇级年审。
由各镇(区、街道)组织进行,一般每年三季度集合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进行,今年要对县级年审以外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审核。
七、时间部署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分析持证残疾人数据;
2.召开镇(区、街道)理事长、专职委员和部分村书记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
3.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解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4.县残联与卫计委联合召开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评残专家库人员培训会。
5.5月30日前,在苴镇开展核查试点,检验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发现问题,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
(二)年审阶段。
1.6月30日前,召开县级动员会。各镇(区、街道)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或监察助理、卫生所长、残联理事长及专职委员参加。会议下发年审工作方案,下发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文件。
2.7月10日前,启动全面核查工作。
3.8月10日前,年审结束。
4.8月30日前,汇总公示。
5.9月20日前,异议对象复评复议。
(三)清理阶段。
9月30日前,根据年审结果,重新制发或注销类别、等级发生变动的残疾人证;对无故未按时到场年审或拒不配合医务人员检查的,公示无异议后,注销其残疾人证;对年审结果有异议的,暂停享受相关补贴待遇,待有终评结果后另行补发和取消。
附件:1. 如东县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全县残疾人证年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
如东县残疾人证动态管理暨年审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蒋树建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徐 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金 祾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朱小建 县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肖 斌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建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新闻中心主任
罗晓东 县财政局局长
钱 勇 县审计局局长
王亚军 县民政局局长
张旭初 县卫计委主任
沈 健 县公安局政委
成晓祥 县信访局局长
冯爱琴 县残联理事长
徐希红 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正建 县法制办副主任
缪文龙 县卫计委副主任
周建斌 县监察局副局长
肖 娟 县审计局副局长
叶 勇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投资办主任
徐峻飞 县残联副主任科员
张 炯 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城中街道办事处主任、掘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永逸 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苴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汤 杰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长沙镇镇长
范于松 沿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洋口镇镇长
胡 俊 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大豫镇镇长
卜新华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棉花原种场场长
蔡向阳 栟茶镇镇长
於 峰 丰利镇镇长
杨雪松 马塘镇镇长
沈秀梅 曹埠镇镇长
徐 敏 岔河镇镇长
沈瑜新 新店镇镇长
秦 刚 双甸镇镇长
徐鹏飞 河口镇镇长
殷海燕 袁庄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一办五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冯爱琴
副主任:缪文龙、徐希红、陈建宗、周建斌、陆顺国、叶勇、李智斌 、郑志凡、姚军、徐峻飞、
工作职责:负责年审复评方案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整体工作;
二、各工作组
1、宣传引导工作组:负责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组长:陈建宗;副组长:白银东、陈晓云
2、残情鉴定工作组:负责对持证残疾人的残疾类别、等级进行复核评定。对评残专家进行培训和调配。
组长:缪文龙;副组长:高小松
3、执纪监督工作组:负责对年审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组长:周建斌;副组长:耿建
4、诉求维稳工作组:对年审工作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各类信访和诉求问题密切关注、及时化解。对年审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应对突发事件。
组长:徐希红;副组长:陆顺国、蔡正建
5、资金保障工作组:负责年审工作经费的保障和使用。
组长:叶勇;副组长:包正国
附件2
全县残疾人证年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镇别 |
年审时间 |
人数 |
视力 |
肢体 |
智力/精神 |
残疾人
总数 |
专家总数 |
新店镇 |
7月6日 |
117(2) |
144(2) |
59(2) |
64 |
384 |
6 |
曹埠镇 |
7月7日 |
132(2) |
245(2) |
65(3) |
128 |
570 |
7 |
拼茶镇 |
7月10日 |
137(2) |
172(2) |
81(2) |
77 |
467 |
6 |
洋口镇 |
7月11日 |
207(2) |
353(3) |
103(3) |
158 |
821 |
8 |
河口镇 |
7月12日 |
258(2) |
379(3) |
127(3) |
136 |
900 |
8 |
双甸镇 |
7月13日 |
135(2) |
258(2) |
108(3) |
91 |
592 |
7 |
岔河镇 |
7月14日 |
237(2) |
349(3) |
136(4) |
181 |
903 |
9 |
袁庄镇 |
7月17日 |
123(2) |
251(2) |
97(2) |
79 |
550 |
6 |
马塘镇 |
7月18日 |
200(2) |
398(3) |
140(4) |
185 |
923 |
9 |
丰利镇 |
7月19日 |
202(2) |
325(3) |
149(4) |
156 |
832 |
9 |
大豫镇 |
7月20日 |
173(2) |
489(4) |
161(4) |
170 |
993 |
10 |
长沙镇 |
7月21日 |
63(2) |
164(2) |
55(2) |
61 |
343 |
6 |
掘港街道 |
7月24日 |
180(2) |
416(3) |
138(4) |
163 |
897 |
9 |
城中街道 |
7月25日 |
75(2) |
221(2) |
67(2) |
102 |
465 |
6 |
残疾人服务中心(扫尾) |
7月28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待定 |
苴镇及外农 |
已完成 |
|
|
|
|
|
|
合计 |
|
30人次 |
38人次 |
45人次 |
10170 |
113人次 |
注: 表内括号外人数为残疾人人数,括号内人数为评残专家所需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