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残疾人办事,确保县残联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强化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事务。对在值班时发生的一切问题都要及时处理;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在上班后及时做好衔接转交工作。
2、值班者要热情接待残疾人来访,受理和协助解决残疾人提出的各种问题。
3、负责处理值班时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如因值班人员延误时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4、负责单位安全保卫、日常公共卫生及会场卫生。
5、严格按照值班轮流表值班,并如实填好值班记录。
6、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自行落实好代班人员并通知办公室。如无故不到岗的,作旷工论处。